1.

參與西部開發人才支援計劃的香港居民,除要身體狀況良好,能用普通話溝通外,還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項條件:
 

- 有豐富的管理或專業經驗
- 具有某一項或多項知識技能
- 受過大專或以上教育

 
2. 報名參加本計劃的香港居民把填妥的「西部開發人才支援計劃報名表」 郵寄或親身送到下列地點:
(I) 九龍彌敦道555號九龍行5字樓
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--西部開發人才支援計劃秘書處
電話:27703918 傳真:27705442
http://www.hkfew.org.hk
(2) 九龍土瓜灣馬頭涌道50號7字樓
香港工會聯合會--西部開發人才支援計劃
電話:27120231 傳真:27608477
http://www.ftu.org.hk
(3) 何文田公主道14號
香港專業進修高等學院
電話:27119202 傳真:27153398
http://www.hkct.edu.hk

 

申請表除可以在上述地點索取外,也可以按下連結下載。

經評核符合本計劃條件的香港居民,香港籌劃組、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 的代表將與參與者接觸,安排到西部地區指定單位內工作。

3. 自願人員在西部地區服務的職責
  3.1. - 自願人員到西部地區服務的時間,分為中期、短期兩類;
-中期服務的時間為三個月或以上;
-短期服務的時間為兩周至三個月;
  3.2. 自願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,選擇為西部地區提供中期或短期服務。在西部服務期間,自願人員如因事要提前返港,須要有充分理由,否則返港旅費自行負責。
4、 自願人員在西部地區服務期間的生活保障
  4.1 自願人員由香港至西部服務地區的往返旅費及在西部地區服務期 間的意外保險費用由香港籌劃組支付;
  4.2. 自願人員在西部地區服務期間的住宿、基本生活費、醫療費由當地接收機構支付。
5、 自願人員在西部服務期間要遵守當地法律、法規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 習慣。